根据四川省房建和市政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开透明的招投标活动;
2、提供充足的招标文件,确保投标人完整了解工程的范围、技术规格、质量和数量指标、进度计划、合同、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3、招标人应当为投标人解开疑惑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4、招标人应当严格履行对投标人的保密义务,并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安全负责;
5、确保评标委员会的公正公平,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依法评审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义务
根据四川省房建和市政招投标管理办法,投标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参加招标前必须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自行判断是否有能力承担招标范围内的工程;
2、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无虚假内容,并按要求提交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投递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投标文件中所列明的工程施工技术、设备、材料等,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出现不正当行为,如行贿、串标、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5、在参加招标的同时,应当自行承担审查招标文件的责任并确保自身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根据四川省房建和市政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独立行使职权;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排名,并提交评审报告及建议方案;
3、对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的技术承诺、质量保证、工期及施工组织、设备材料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评审,明确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适用性;
4、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进行评审,比较费用、承诺服务、质量保证和交货期等项目,确定中标人。
四川省房建和市政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制定,保障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平竞争和投资效益,促进了经济发展。同时,对于投标人和招标人也有了更为明确的义务和责任,更加保护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