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需要选取一家代理机构来帮助其完成招标、招投标等工作。但是,在政府采购法规定中,却没有明确规定采购人一定要选取代理机构。尽管这一点存在争议,但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多年来一直没有明确规定采购人必须使用代理机构。
然而,采购人为什么会选取代理机构呢?代理机构有什么优势呢?
代理机构能够提供专业的服务,包括编制采购方案、招标文件的编写、评标、合同管理等方面,实现专业高效的采购流程。国内一些采购人并没有专业人才和技术,而代理机构则可以为他们提供全面的服务。采购人无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专门办理采购事务,而代理机构可根据采购人需求,为其提供全面的采购服务,让采购人专注于自己的业务。除此之外,还有更多服务和保障,如招标保险、代理机构担保、单项服务与全面服务等,以应对不同需求。
然而,代理机构也有一定的缺点。部分采购人对代理机构费用较高不满意,除此之外,代理机构的竞争大大降低了采购市场的竞争程度,还有一些代理机构会在采购过程中泄露招标信息。
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必不是一种正确的选取,但是,采购人需要谨慎选取和管理代理机构合作,避免出现不可预知的风险。
扩展阅读: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取服务费是否涉嫌“侵权”?
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可以收取服务费用的。但如果代理机构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欺诈等行为,则是违法的。
在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服务费时,应当考虑合理性、公正性、透明度等因素,明确服务范畴以及最终的收费金额。合理的服务收费能够保证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避免给采购人过多的负担,可谓“有利有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尽量避免给采购人造成过度负担,并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合理的服务收费。同时,采购人应该谨慎选取代理机构严密监管合作关系,避免出现侵权现象,提高政府采购的公正性、透明度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