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体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后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章程(说明经营范围、股东构成、出资情况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和法人证书财务证明文件
验资报告或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工程结算收入证明(每年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需银行或审计机构出具)人员相关资料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或机械类)、不少于8年幕墙工程经历证明、个人业绩证明(如参与完成3000平方米以上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至少10人(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4人),提供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必须由申报企业缴纳,覆盖申报前3个月,个人缴纳无效)工程业绩证明
近五年内独立承担的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工程业绩证明,至少6项(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设计图纸、验收报告等原始文件)管理体系及附加文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ISO 14001)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资质申请包括施工内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设计审核等制度)设备清单和场地证明(固定工作场所及必要技术装备)资质申请表(按当地住建部门模板填写,确保所有申报指标完整)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社保数据以官方平台(如“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为准,申报前务必核实 。材料审核周期较长,建议委托专业代理公司以节省时间,但需支付代理费用;自行办理需确保无虚假信息,否则影响资质审批 。- 如果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标准,审核公示后仅有一次陈述机会,不可补充新业绩或人员 。立即行动:优先整理业绩和人员社保证明,因这两项准备耗时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