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码头施工资质申请中的业绩要求主要针对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涉及危险货物港口工程),具体条件依据资质等级和申请类型而定。以下综合相关要求,说明关键业绩要求:
一、新申请二级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
对于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新申请(包括增项),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企业仅需满足资产、技术负责人等指标要求: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技术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并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主持完成过至少1项本类别工程业绩。其他指标(如注册建造师、技术人员等)需符合三级资质标准。二、特级或一级资质可能涉及业绩要求
若申请特级或一级资质,企业工程业绩是必备条件,但要求未提供具体危化码头业绩的详细标准。例如,特级资质要求企业具备省部级技术中心、近三年科技经费支出达标等,但未明确业绩项目类型或数量。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相关领域)的甲级资质要求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3项或检维修工程3项,可作为参考,但不直接适用于港口工程。三、业绩的通用记录与验证要求
所有用于资质申请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必须在省级公开平台或“四库一平台”上登记为B级及以上工程项目,且工程信息完整度需满足标准(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合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流程信息)。未达到信息完整要求的业绩无效。四、特殊情况下的业绩补充要求
在投标或实际审查中,若涉及危险货物港口工程(如应急码头),可能额外要求企业具备类似工程经验。例如,招标中曾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以来成功完成过沿海码头工程(非修复类),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验收证书等证明。但此为非强制性资质申请条件,更多适用于项目招标场景。根据上面所说,危化码头施工资质业绩要求以不考核新二级申请为主,其他等级或场景需结合平台记录和潜在附加条件。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港口行政部门,以匹配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