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新都区建筑资质对人员资格的要求主要遵循国家及四川省统一标准,结合属地监管要求,具体如下:
一、注册建造师要求
1.数量与专业
施工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注册建造师人数。新办二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总建造师不少于5人),机电工程专业可补充。2.执业资格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主持过2项二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二、技术负责人要求
经验与职称:需具8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经历,且拥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业绩要求:主持完成至少2项符合资质标准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业绩(需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三、职称人员与技术工人
1.职称人员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总包二级资质需不少于15人;专业分包资质需不少于8人(如市政工程)。2.技术工人
经考核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总包二级资质);劳务资质要求不少于50人。需持有住建行业职业技能证书(如电工、焊工、架子工等)。四、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持证人员不少于15人(总包二级),且需岗位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需通过省级住建部门考核并持证。五、社保与年龄限制
所有主要人员(含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职称人员等)须为企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企业需为其缴纳社保。人员业绩不得重复使用,同一人持多类证书时仅按一类计算。六、属地监管要求(新都区)
企业需配合成都市住建局的动态核查,包括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等到岗情况。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均需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录入或评级不达标(A/B级)的业绩不予认可。新都区建筑资质人员要求以注册建造师为核心,辅以技术负责人业绩、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套为核心框架,同时强调社保缴纳和平台业绩录入。企业需确保人员配置持续符合资质标准,以应对常态化抽查。
如需查询具体资质类别的人员配置细则(如市政、机电等),可参考住建部2024年最新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