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主体转型
1.发展专业作业企业
鼓励劳务班组/班组长注册成立专业作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承接砌筑、钢筋等专项施工,并向总包/专业承包企业备案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工种等)即可开展业务。
例:江苏、浙江等地已实行备案制,取消劳务资质审批。
2.总包企业培育自有工人
总承包企业需通过内部培养、控股专业作业子公司等方式建立核心自有工人队伍,特种作业人员、高技能工人应优先自有化。试点地区(如重庆)要求总包必须使用自有工人或控股专业作业企业施工,禁止分包给外部单位或个人。二、强化实名制与合同管理
1.全面实名制监管
总包企业须对施工现场所有工人实施实名登记,动态记录身份信息、技能等级、从业经历等,并与市场准入、招投标挂钩。
2.规范劳动用工
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关系的工人需签订正式合同,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替代;书面协议全覆盖:临时性用工也需订立书面协议,明确权责。3.保障薪酬与社会保险
在合同中列明社保费用,依法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防范欠薪。
三、建立技能培训体系
1.企业承担培训责任
在工程造价中明确培训经费,联合院校/机构开展技能培训,重点提升特种作业人员能力。
2.现场技能鉴定
依托工程项目进行实操考核,将技能水平与施工准入直接关联。
四、监管与奖惩机制
1.政府动态监督
住建部门对专业作业企业备案信息及工人技能配备比例开展检查,违规者纳入“黑名单”并取消备案资格。
2.企业信用挂钩
用工合规性直接影响总包企业招投标、评优评奖等市场行为。
>立即行动建议:若您正在管理施工项目,今天即核查现有分包合同是否符合"自有工人或控股企业施工"新规(参考重庆试点要求),避免合规风险。
>(补充说明:当前江苏、浙江等12省已取消劳务资质,重庆等地试点要求最严,需密切关注地方政策细则。)
<流程图>劳务资质取消后施工管理流程图流程图>
图示关键步骤:用工主体备案→合同签订→实名登记→技能培训→现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