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共收益收支公开透明、管理规范有序、使用合理高效,结合四川实际,我厅研究形成了《关于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草拟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3日。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电子邮箱:scfgcwy@163.com)。
附件:
关于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