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升级(以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升一级为例)
核心条件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万元。2.人员配置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10年以上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经历+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10人。3.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的消防工程(含自动报警、灭火及防排烟系统),且质量合格。审批流程
1.材料准备
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财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证书及业绩证明(需录入“四库一平台”)。2.申报部门
向企业注册地省级住建部门申请(如湖北省住建厅)。3.审批时限
公安消防部门20日内初审 → 住建部门30日内终审(实际周期约3-5个月)。二、资质降级触发条件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情形可能导致资质降级或撤销:
1.年度检查不合格
人员配置不达标或业绩造假;2.重大事故责任
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3.超范围经营
承接超出资质等级的工程项目;4.违规操作
伪造材料、租借资质证书等行为。降级程序
1.限期整改通知
由省级住建部门或消防救援机构下发整改令;2.重新核定资质
整改期满未达标者,按实际条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3.公示与备案
降级决定需公示5日,并报应急管理部备案。三、关键注意事项
1.业绩有效性
工程业绩需在施工地建管部门备案,否则视为无效;2.人员性
注册建造师需缴纳社保,避免挂证争议;3.惩戒措施
资质降级后2年内不得申请升级;4.区域差异
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资质互通,其他地区需备案。政策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