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效,强化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培育发展川渝两地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现将收集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一)已列入《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第一批)》(渝建〔2023〕25号)和《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第二批)》(川建通告〔2024〕296号)的58项新技术。
(二)已列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第一批)》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2024年)》中的新技术。
二、收集内容
(一)技术类新技术主要填写川渝两地相关企业的年应用项目数量、应用面积、年产值、带动就业人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
(二)产品类新技术主要填写川渝两地相关企业的年产能、年度实际产量、年应用项目数量、应用面积、年产值、带动就业人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分类填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相关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将附件2和附件3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676706589@qq.com。
(二)本次收集遵循自愿、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涉及任何费用。根据填写情况将对应用成效进行汇编发布,并在川渝两地行业领域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1.
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公告汇总表
2.
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表
3.
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13日
(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与信息中心,联系人:吴昊,电话:028-85378896)